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v1.0390202 官方版- 软件大小:23.2 MB
- 更新日期:2019-08-06 17:48
- 软件语言:简体中文
- 软件类别:财务管理
- 软件授权:免费版
- 软件官网:待审核
- 适用平台:WinXP, Win7, Win8, Win10, WinAll
- 软件厂商:

软件介绍 人气软件 下载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是一款财务软件,可在线上完成纳税操作,此软件利用现代信息的网络技术为纳税人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纳税平台,可在此平台上查看您的待办纳税、一户式信息查询、查看税务局发布的公告、预约处理事务等信息,为纳税人提供了一个无地域差别、全方位、全天候的便捷服务,减少纳税的成本,又在无形中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本款软件提供了我的信息、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共服务、我的待办、我要预约、个性服务、通知公告九大类服务功能,致力于让纳税用户更加方便快捷的使用此软件进行纳税操作或其他查询操作,而且此软件为官方发布,绝不会携带第三方恶意插件,木马病毒等危害电脑安全的信息,请广大用户放心下载使用。

软件功能
停业登记
已设企业,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在停止生产经营前,在停业前可在此模块办理停业登记。
复业登记
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工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表》,提醒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纳税人可以通过本功能对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相关登记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从事生产经营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起15日内,需向税务机关报告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全部存款账户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在此模块办理书面报告。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社会保险费缴费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全部存款账户账号。
非正常户解除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并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扣缴税款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在此功能模块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报告。
注销税务登记
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发生解散、 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费)义务的,在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前,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缴费信息登记;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事宜。
实名采集
实名采集是指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成立之日 起就具备的自然属性信息的报告,如纳税人名称、登记注 册类型、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总分机构、投资人信息等。
软件特色
支持登录的方式众多,可选择用户名登录、CA登录、税控设备登录等多种登录方式
支持在线完成纳税操作
可在线查询自己的纳税情况以及近期需要纳税时间
支持对当前的电脑环境进行检测,可有效的保护用户个人隐私
如果在使用软件时遇到难题,可联系在线客服进行解决
可实时查看税务局发布的最新公告
如果您好没有办税,您可以在此软件中进行办税操作
实时查看用户的个人信息
支持查看省局、市局、县局等税务局的通知公告
安装方法
1、找到下载完成的压缩包并解压,然后双击“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安装文件 v1.0390202.exe”应用程序进入安装步骤。

2、建议您在安装此程序之前关闭其他应用程序,单击【下一步】继续,或单击【取消】退出安装程序。

3、选择目标位置,如果您想更改程序的保存位置,请单击【浏览】并选择目标文件夹,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继续。

4、准备安装程序,单击【安装】开始安装,如果您想回顾或更改设置,请单击【上一步】。

5、等待安装过程,大约七秒钟的时间即可安装完成。

6、安装完成后点击【完成】退出安装向导,用户需要到桌面手动打开软件。

使用方法
停业登记
1、 功能说明
已设企业,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在停止生产经营前,在停业前可在此模块办理停业登记。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停业登记】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纳税人状态必须为正常户方可办理该业务;
(3) 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必须为“个体经营”或“私营独资企业”;
(4) 纳税人申请停业的期限是否在定额的执行期内并且连续停业不超过一年,跨越定额执行期或者超过停业期限的不予办理;
(5) 需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验旧发票并收存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6) 纳税人申请停业前需确保扣款账户余额充足。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在“停业时间起”和“停业时间止”项中填入信息,选择“联系人信息”,并上传附列资料信息。
(3) 步骤3:提交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 步骤4:提交成功
点击“确认”,提示操作成功,显示填写表单详细信息。
(5) 步骤5: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 办理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暂时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 办理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受理、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已导入金三系统纳税人,并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
合并分立报告
1、 功能说明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合并分立报告】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按照实际情况严格谨慎填写表单,部分字段自动带出无法修改,标*部分为必入项;
填合并分立情况的具体信息,请仔细据实填写,有关数据会自动带出;
下拉式选择联系人,相关数据自动带出。
(3) 步骤3:提交
点击【提交】按钮,产生真实性确认提示信息。

(4) 步骤4:提交成功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跳出提示“提交成功”。

(5) 步骤5: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 办税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 办税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受理、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纳税人已经成功办理纳税人合并分立报告事项。*点击下载,系统会自动产生一个pdf格式的文件,打开文件即可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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